2009年12月23日 星期三

避免遭冒充身分詐欺

避免遭冒充身分詐欺

假冒政府官員查報違建,可免拆除;冒用警察、刑警身分臨檢或辦案斂財;冒稱瓦斯公司檢查瓦斯表,騙取
用戶開門行竊或行搶或強迫推銷瓦斯遮斷器;誑稱市府社工員發放老人年金,騙取存摺、印章,進而盜領存
款;冒充星探向摘星族少女、少男騙取保證金、介紹費,或騙色;冒用身分證應徵公司會計。騙取公司章、
盜領存款;佯稱為郵局工作人員,以存摺核對為由,騙取印鑑章盜領存款。

防制之道:
  1. 要求出示身分證件,查驗是否屬實,必要時向相關單位求證,認為無誤後再開門。
  2. 告知家人是類被騙之訊息,注意防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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